马里兰代孕完整指南(2026)
没有系统性的代孕成文法——但马里兰的出生登记法明文写了妊娠代母并对其信息作封存处理:只要亲权令及时到位,出生证一开始就登记正确。
快速概览
- 法律状态
- 无专门成文法
- 产前亲权令 (PBO)
- 是
- 关键法条
- No comprehensive surrogacy statute. Health-Gen. § 4-208 (2021): where a court determines parentage, the gestational carrier's information goes on sealed state forms and the certificate is registered per the court's order; § 4-211 supplies the new-certificate route where the order comes later. On payment, Fam. Law § 5-3B-32 and Crim. Law § 3-603 may bear — see the legal section
- Ivy 首次基础补偿
- $40,000
- Ivy 预估总费用
- $140,000
- 关键判例
- In re Roberto d.B., 399 Md. 267 (2007) — Maryland's Equal Rights Amendment requires the parentage statutes to apply equally to both sexes; a court may order a birth certificate naming only the father. The intended father was genetically related; the case does not resolve parentage for non-genetic intended parents
Maryland 代孕概况
马里兰没有系统性的代孕成文法。通常这意味着一切取决于你的律师和当地的郡。马里兰算半个例外,而原因出在一个想不到的地方:它的出生登记法明文写了妊娠代母,并围绕代母建了一套程序,2021 年加入。只要亲权令赶得上,Health-Gen. § 4-208 就让代母的信息封存在单独的州政府表单上,出生证按法院令登记——具体机制见下文。
这个州还能提供的:
- 没有血缘门槛。 从业者报告,不论配子来自谁,马里兰都允许妊娠代孕——也不要求结婚或性别,单身准父母同样适用。
- 产前亲权令是常态,依申请作出,通常无需开庭。
- 数十年实践。 AAAA 报告,妊娠代孕在这里已经实践了数十年,法院一直支持这类协议——尽管没有任何法条保证可执行性。
- 成熟的生殖医疗,沿巴尔的摩—华盛顿走廊分布,全美规模最大的捐卵项目之一也设在本州。
它没有的,是一条确认代母报酬被允许的法条——这个立场靠的是一套论证,应当由你的律师给你讲清楚,而且它对妊娠代孕强于传统代孕。还有一点要及早知道,它来自从业者的报告而非法条规定:亲权令的依据是某一方在马里兰的住所地或在马里兰分娩——不是 IVF 诊所在这里。
Maryland 代孕法律
马里兰没有一部系统性的成文法来规范妊娠代孕协议,也没有法条确认这类协议的可执行性。它有的是另外两样:一份 2007 年的上诉法院判决,用本州的平等权利修正案来解释亲子法条;以及一部明文写了妊娠代母的出生登记法——由州议会于 2021 年加入。
法条与已公布判例确立的
- 出生登记法里有一条专为妊娠代母设的通道。Md. Code, Health-Gen. § 4-208(a) 直接给"妊娠代母"下了定义。凡由法院确定亲权的案件,代母的身份和医疗信息录入州卫生部长提供的表单,法院命令附于其后,生命统计办公室(Vital Records)"应当立即"封存这些表单,并按法院令登记出生证。
- 两条路径,看时间点决定走哪条。 封存表单这条路,前提是原始登记时亲权令已经到手;亲权令晚到的,由 § 4-211 提供换发新证的路径。请让律师把申请与预产期的时序排好。
- 那份支撑性判例。 在 In re Roberto d.B., 399 Md. 267 (2007) 中,上诉法院认定,马里兰的平等权利修正案要求亲子法条"对男性与女性平等适用",并认定初审法院有权命令签发一份只登记父亲姓名的出生证。三位大法官异议。射程要看清楚:该案中的准父亲本人有血缘关系,所以这份判决是"把无血缘的代母从出生证上去掉"的依据,而不是认定无血缘的准父母可以取得亲权。后面那个更宽的立场,靠的是判例之上长出来的实务做法。
从业者报告的常规实务
- 协议在实践中一直被支持。美国收养与辅助生殖律师学会(AAAA)的说法是:"马里兰的代孕协议在马里兰可以被执行。没有任何成文法机制保证其可执行性;但妊娠代孕在马里兰已经实践了数十年,法院一直支持这类协议。"
- 实务上没有资格门槛。 从业者报告,不要求结婚、不要求性别、也不要求与孩子有血缘关系——单身准父母同样如此。AAAA 的表述是:"无论用的是谁的配子,包括捐赠的精子、卵子或胚胎,马里兰都允许妊娠代孕。"
- 产前亲权令是常态,依申请作出;同一案件中如另有请求,也可再出一份产后命令。通常无需开庭。
- 看住所地或分娩地——不看诊所。 从业者报告:仅代母住在马里兰,或仅准父母住在马里兰,都能拿到命令;若唯一的马里兰联系是分娩地,产前救济可能取决于法官;而若唯一的联系是 IVF 诊所,则拿不到命令。这些是报告出来的实务结果,不是任何法条、法院规则或已公布判决写明的规则——请让律师确认具体那个法院。
- 一致性、时间与格式。 AAAA 报告结果不因法院而异——请把这当作报告出来的常态,而不是保证。外州命令通常获得承认,但必须先行登记。出生证一般在产后一个月左右拿到。同性父母登记为 "Parent and Parent"。
需要个案判断的
- 传统代孕。 AAAA 报告它"在马里兰是被允许的,但可能有法律风险":因为代母就是遗传学上的母亲,需要通过二次父母收养或继父母收养来终止她的权利、并为生父的配偶确立亲权——这会把整个安排拖进下面那套收养规则,而下文讲到的 2000 年总检察长意见,对有偿传统代孕最为不利。Ivy 的项目都是妊娠代孕。
- 报酬是马里兰法律里最需要律师、而不是需要一份指南的部分。 有两条法条与付款相关。Fam. Law § 5-3B-32 规定:"任何人不得就与下列事项相关的服务,向父母或准收养父母收取或收受任何报酬:(1) 将某人安置到待收养家庭生活;或 (2) 以收养为目的的监护约定",例外很窄——心理咨询、住院、法律与医疗费用,与妊娠相关的交通费,出庭开支,以及经医生书面认定的生活费——违反构成轻罪。Criminal Law § 3-603 则禁止为对价出售、交换或交易未成年人,属重罪,每次违反最高五年监禁或 $10,000 罚金。
不要因为其中一条提到收养,就以为它们不适用。 在 Roberto d.B. 判决中,上诉法院在正文里说过,"代孕合同,也就是为一个孩子付钱,在马里兰是违法的",并援引了上述两条法条以及 State v. Runkles(出售儿童的禁令"并不限于与收养相关的付款")。这是附带意见——但说这两条法条会触及代孕付款的,是本州最高审级的法院。
另一边的证据。 一份正式的州总检察长意见,85 Op. Att'y Gen. 348 (2000),结论是传统代孕中的付款"在多数情形下会同时违反马里兰的这两条法条"——但它对妊娠代孕单独说理:由于准父母享有推定的监护权,"有很强的论据认为,协议项下的付款并不是为了购买孩子的监护权"。它当时那句保留——马里兰尚无法律处理此种情形下的亲权——已经部分过时了:州议会在 2021 年把 § 4-208 的妊娠代母条款加了进去;AAAA 也报告,这期间妊娠代孕已经跑了数十年,法院一直支持这类协议,并且"在实务上,马里兰允许有偿妊娠代孕,只是没有成文法依据"。
实务上的结论是:没有任何点名代孕的法条禁止报酬——但也没有任何法条允许它,所以这个立场靠的是一套论证,而这套论证对妊娠代孕明显强于传统代孕。签约之前,请马里兰律师对照 § 5-3B-32、§ 3-603 以及 Roberto d.B. 的那段表述,审一遍你的结构。
- 捐赠、辅助生殖亲权,以及仍然悬着的问题。 马里兰对辅助生殖并非全然沉默——Fam. Law § 5-1001 含有捐赠者规则,§ 5-1028 承认以宣誓书体现的"共同意图"型辅助生殖亲权,Estates & Trusts §§ 1-206 与 1-208 处理基于同意的亲权——但这些都没有解决妊娠代孕案件中的亲权。在 Sieglein v. Schmidt(2016)中,上诉法院把辅助生殖亲权解释到血缘之外,但明确把该条款是否及于妊娠代孕留待日后;本文引用的判决,没有一份为每一种配置确立了亲权规则,尤其是两位准父母都与孩子没有血缘的情形。捐赠安排应由马里兰律师出具文件,不要想当然。
以上为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马里兰的代孕协议与亲权申请,应由持有马里兰执业资格、熟悉辅助生殖的律师办理。
致准父母
马里兰没有任何法定的资格门槛,AAAA 形容它"对辅助生殖非常友好"。有三件事要定下来。
- 你的家庭结构极不可能成为障碍。 从业者报告,不要求结婚、不要求性别、也不要求与孩子有血缘关系——用捐赠胚胎也可以,单身准父母同样适用。
- 案子在哪里立? 从业者报告,马里兰的亲权令依据的是某一方在马里兰的住所地或在马里兰分娩——唯有 IVF 诊所在马里兰是不行的;而若只有分娩地在这里,产前救济可能取决于法官。如果你的诊所在马里兰但没有人住在这里,请及早提出来,别假设诊所能锚定案子。
- 从外州来,或者要把外州命令拿进来? 从业者报告,外州的亲权令在马里兰通常获得承认,但必须先行登记。如果你的 journey 跨州——在华盛顿都会区很常见——请在签约之前就让律师定好,由哪个州的法院来做这件事。
马里兰的出生证一般在产后一个月左右拿到。我们的各州代孕对比可以看到马里兰相对于其他选项的位置。
Maryland 代孕费用
以下是 Ivy 截至 2026 年 8 月的报价,不是全州平均水平:
- 代孕 journey 本身(约 $140,000–$150,000)。 机构服务费、代母报酬、法律与托管服务、医疗保险——从配对、签约一直到妊娠、分娩和产后照护。马里兰的亲权申请包含在法律那一项里。
- 试管婴儿与胚胎培育(约 $40,000,由诊所另行收费)。 促排、取卵、胚胎培养、移植,以及可选的 PGT-A 检测。与上面的代孕预算分开计算。
- 捐卵(如需要,约 $30,000 起)。 捐赠者协调、报酬、法律工作及相关开支。
合起来看:仅代孕约 $140,000–$150,000;代孕 + 试管约 $180,000–$190,000;代孕 + 试管 + 捐卵约 $210,000–$220,000+。明细和付款时间表示例见代孕费用指南与捐卵费用概览。
有些州会把无血缘的准父母推进产后收养,马里兰不一样:从业者报告,这里的妊娠代孕 journey 通常只需一道法律程序,所以一般不必为第二笔法院费用做预算。这一点请让律师针对你自己的结构确认,不要想当然。
你的资金存放在独立的第三方托管公司或律师信托账户,绝不放在机构自己手里——我们写过为什么机构自营托管是个危险信号。
Maryland 代孕流程
马里兰的 journey 走的是标准的妊娠代孕流程。带有本州特色的部分,集中在亲权和出生登记两个环节。
- 配对。 律师确认适用哪个州的法律;若 journey 跨州,还要确认由哪个法院来做亲权工作。
- 筛查。 病历审阅、试管诊所的医学筛查、心理评估;配偶也要一并筛查。
- 签约。 双方各有独立律师——在 Ivy,代母一方的律师费由准父母承担;诊所会要求双方合同签署完毕后才启动周期。
- 周期与移植。 只用准备内膜的药物:不促排、不取卵,然后在诊所完成移植。
- 妊娠期。 款项按时间表从托管账户发放,自确认胎心起按月支付;大约 8–10 周转由产科医生接手照护。
- 产前亲权令。 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,通常无需开庭。时序很要紧——见下一步。
- 出生登记。 若亲权令在原始登记时已经到手,代母的信息录入州政府表单,由生命统计办公室封存,出生证按法院令登记。若亲权令晚到,则改走 § 4-211 的换发新证路径。
多数 journey 需要一到两年。出生证一般在产后一个月左右拿到。
致代母
马里兰没有系统性的代孕成文法,所以你的保障来自你的合同、你自己的律师和第三方托管——但这个州的出生记录法直接为你做了一件事。
- 是封存,不是先印上去——前提是亲权令赶得上。 原始登记时亲权令已经到手的,你的身份和医疗信息会录入单独的表单,由生命统计办公室封存,出生证按法院令登记。亲权令晚到的,改为换发新证。请问你的律师,你的案子走哪一条。
- 在 Ivy,你的律师由准父母付费,但只为你一个人工作,包括审查医疗决定权和终止妊娠条款。在马里兰法律的框架内,你始终是病人,同意或拒绝医疗的权利在你手上。合同不能强迫你接受某项操作,也不能把你的知情同意权交给别人。
- 只做妊娠代孕。 传统代孕——用你自己的卵子——在马里兰是另一种法律状况,风险是妊娠代孕所没有的。Ivy 的项目都是妊娠代孕,也就是说胚胎在遗传上与你无关。
- 尽早告诉团队你打算在哪里分娩,有变动也要第一时间说——从业者报告,马里兰的亲权令依据的是某一方在本州的住所地或在本州分娩。
- 签约前请专业人士审一遍你的医疗保险。 很多保单把代孕排除在外,这件事属于合同阶段,不是等验孕呈阳性之后再说。
申请表填完大约十分钟。
Maryland 代母申请条件
马里兰没有任何成文法规定妊娠代母的年龄、居住地、生育史或婚姻状况。真正决定你能不能做代母的条件,来自诊所和机构。Ivy 的标准:
- 年龄 20–36 岁。 20 岁即可提交申请;筛查和配对要花几个月,所以真正进入医疗流程时通常已满 21 岁。
- 自己至少有过一次健康的足月妊娠,且目前正在抚养自己的孩子。
- BMI 不超过 32。
- 剖宫产不超过 2 次,总分娩次数不超过 5 次。 这两条来自试管婴儿诊所的要求,而非州法;负责你的诊所会自行审阅产科病史并适用它自己的标准。
- 不吸烟、不使用电子烟、不使用 THC —— 至少已戒断 6 个月,并通过诊所检测验证。
- 经济状况稳定,未依赖公共救助。
- 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(绿卡),居住状况稳定。
之后诊所还会再筛一轮:传染病、近期正常的宫颈涂片、产科病历、子宫状况,以及书面心理评估。
顺产后最早产后 3 个月即可申请;剖宫产恢复期更长。不确定自己某项条件算不算被排除?别自己先否掉——填申请表是最快拿到答案的方式。
Maryland 代母报酬
在 Ivy,马里兰首次代母的基础报酬是 $40,000;第二次 $45,000–$50,000,第三次及以上 $55,000–$60,000——对有成功经验的代母,我们也愿意在此之上再谈。加上各项补贴和里程碑付款,整体方案通常在 $50,000–$100,000+。所有款项由独立的第三方托管公司或律师信托账户保管——在你开始用药之前就已注资,并按合同约定自确认胎心起按月发放。完整结构见我们的报酬页面;你的个性化测算会在你作出任何承诺之前给到——填申请表即可获取。
马里兰没有任何成文法规定或限制妊娠代母可以拿多少钱。AAAA 报告,马里兰允许支付开支和费用,"在实务上,马里兰允许有偿妊娠代孕,只是没有成文法依据",而且妊娠代孕在这里已经跑了数十年,法院一直支持这类协议。没有任何法条说报酬是被允许的;同时有两条法条指向相反方向(Fam. Law § 5-3B-32 与 Criminal Law § 3-603,In re Roberto d.B. 里还有一段不利的表述)——所以付款结构必须在签任何字之前先交给马里兰律师看。完整分析见上面的法律部分。请与律师确认每一笔款项的触发条件和时点,以及万一医疗状况发生变化会怎样。
Maryland 本地 IVF 诊所
马里兰的生殖医疗资源沿巴尔的摩—华盛顿走廊分布:
- Shady Grove Fertility —— Rockville、Columbia、Towson、Annapolis 及马里兰其他院区;旗下捐卵项目是全美规模最大的之一
- Johns Hopkins Fertility Center —— 巴尔的摩都会区,含 Lutherville 的 Green Spring Station 与 Howard County;网站公布了妊娠代母相关信息
- University of Maryland Medical Center — 生殖内分泌 —— 巴尔的摩;代母相关服务请直接向其确认
诊所地址和服务项目会变动,请直接向诊所确认当前情况。用哪家诊所,通常跟着你的胚胎在哪里培育走,而不是跟着代母住哪走:胚胎可以运过去,代母也可以到你原来的诊所。
有一点值得知道:从业者报告,IVF 诊所所在地本身并不足以支撑一份马里兰亲权令。请告诉律师各方实际住在哪里。
本地资源
- 法条:Health-Gen. § 4-208(出生登记;定义"妊娠代母",并规定法院确定亲权时的封存表单程序)、Health-Gen. § 4-211(凭亲权、准正或收养命令换发新证),以及 Fam. Law § 5-3B-32(与收养相关的报酬)。
- 判例:In re Roberto d.B., 399 Md. 267, 923 A.2d 115 (2007)——平等权利修正案要求亲子法条对男女平等适用;初审法院可命令出生证只登记父亲一人。
- 出生证:马里兰生命统计办公室。
- 律师:AAAA 名录可查马里兰的会员律师。
- 对比其他州:各州代孕、北卡罗来纳、田纳西、新泽西、加利福尼亚。
Maryland 代孕常见问题
代孕在马里兰合法吗?
妊娠代孕在马里兰是有人做的——AAAA 报告它在这里已经跑了数十年,法院一直支持这类协议——但本州没有系统性的代孕成文法,也"没有任何成文法机制保证其可执行性"。马里兰不寻常的地方在于:它有一部出生登记法,明文写了妊娠代母,并规定了法院确定亲权时的做法。真正需要马里兰律师的是报酬那一块——见下面关于报酬的那一条。
马里兰的出生证流程有什么不同?
马里兰可以从一开始就按法院令登记出生证:依 Health-Gen. § 4-208,凡由法院确定亲权、且亲权令在原始登记时已经到手的案件,代母的信息录入单独的州政府表单,生命统计办公室封存这些表单,出生证按法院令登记。亲权令晚到的,改走 § 4-211 的换发新证路径。出生证一般在产后一个月左右拿到。
马里兰要求准父母与孩子有血缘关系吗?
从业者报告不要求。AAAA 的表述是,马里兰允许妊娠代孕,"无论用的是谁的配子,包括捐赠的精子、卵子或胚胎",单身准父母也是同样答案。两点保留:这是报告出来的实务,而不是成文法;而且马里兰已公布的判决并未解决这个问题——在 Sieglein v. Schmidt 中,上诉法院把辅助生殖亲权解释到血缘之外,但明确把该条款是否及于妊娠代孕留待日后。请让你的马里兰律师针对你的具体配置确认。
准父母必须结婚吗?必须是异性吗?
两个都不必。从业者报告,马里兰既不要求准父母结婚,也不要求他们是某种性别组合;马里兰的出生证把同性父母登记为 "Parent and Parent"。
我的马里兰案子可以在哪里立案?
从业者报告,马里兰的亲权令依据的是某一方在马里兰的住所地或在马里兰分娩——仅代母住在这里可以,仅准父母住在这里也可以——但唯有 IVF 诊所在马里兰是不行的。若唯一的马里兰联系是分娩地,产前救济可能取决于法官。这些是从业者的报告,不是写明的管辖规则,请让律师确认具体那个法院。
产前亲权令在马里兰是常规操作吗?
是。从业者报告,马里兰在妊娠代孕案件中惯常签发产前亲权令,依申请作出,通常无需开庭;同一案件中如另有请求,也可再出一份产后命令。AAAA 报告马里兰的结果不因法院而异——请把这当作报告出来的常态,而不是保证,并问问你的律师在具体那个法院看到的情况。
In re Roberto d.B. 判了什么?
在 In re Roberto d.B., 399 Md. 267 (2007) 中,一名未婚男性用自己的精子与捐赠卵子,由一位与孩子无血缘关系的妊娠代母怀孕分娩,代母的名字被登记在双胞胎的出生证上。上诉法院认定,马里兰的平等权利修正案要求亲子法条"对男性与女性平等适用",并认定初审法院有权命令签发一份只登记父亲姓名的出生证。三位大法官异议。射程很关键:该案中的准父亲本人有血缘关系,所以这份判决是"把无血缘的代母从出生证上去掉"的依据,而不是认定无血缘的准父母可以取得亲权。
在马里兰做代母可以拿报酬吗?
实践中可以——AAAA 报告"在实务上,马里兰允许有偿妊娠代孕,只是没有成文法依据",开支和费用都可以支付。在 Ivy,马里兰首次代母的基础报酬是 $40,000,多次者更高;含补贴和里程碑付款的整体方案在 $50,000–$100,000+,由独立第三方托管保管,并在开始用药之前注资。马里兰缺的是一条确认报酬被允许的法条——见下面关于报酬的那一条,并让你自己的律师(由准父母付费)把付款表读一遍。
马里兰允许传统代孕吗?
AAAA 报告它"在马里兰是被允许的,但可能有法律风险"——而且针对有偿传统代孕的不利依据,比针对妊娠代孕的更直接。传统代母就是遗传学上的母亲,所以需要通过二次父母收养或继父母收养来终止她的权利、并为生父的配偶确立亲权,这会把整个安排拖进收养规则以及其中很窄的报酬例外。2000 年的州总检察长意见结论是,传统代孕中的付款"在多数情形下会同时违反马里兰的这两条法条,且此类合同依马里兰法律不可执行"。Ivy 的项目都是妊娠代孕。
马里兰会承认外州的亲权令吗?
从业者报告,外州的亲权令通常获得承认,但必须先行登记。这在华盛顿都会区尤其重要,那里的 journey 经常跨州——请在签约之前就让律师定好由哪个州的法院来做亲权工作,而不是签完再说。
在马里兰做代母需要什么条件?
州法对年龄、居住地、生育史和婚姻状况没有任何规定——条件来自诊所和机构。Ivy 的标准:20 岁可申请,上限 36 岁;自己至少有过一次健康足月妊娠,且正在抚养自己的孩子;BMI 不超过 32;剖宫产不超过 2 次、总分娩不超过 5 次;戒烟、戒电子烟、戒 THC 满 6 个月;经济稳定且未依赖公共救助;美国公民或持有绿卡。之后试管诊所还会再做一轮医学与心理筛查。
在马里兰,有偿代孕合法吗?
这是马里兰法律里最需要你自己请律师的部分。AAAA 报告"在实务上,马里兰允许有偿妊娠代孕,只是没有成文法依据"。有两条法条指向相反方向:Fam. Law § 5-3B-32(与待收养安置、或以收养为目的的监护约定相关的报酬——轻罪)和 Criminal Law § 3-603(为对价出售未成年人——重罪);而且在 Roberto d.B. 中,上诉法院曾顺带说过,"代孕合同,也就是为一个孩子付钱,在马里兰是违法的"。另一边:2000 年的州总检察长意见看到"有很强的论据"认为妊娠代孕的付款不是为了购买孩子的监护权——而这份意见早于 2021 年加进来的妊娠代母条款。这个立场靠的是一套论证,而它对妊娠代孕明显强于传统代孕。签约之前,请马里兰律师审一遍你的结构。
资料来源
- Md. Code, Health-Gen. § 4-208 — Birth registration (gestational carrier provisions) — Maryland Code, Health-General Article; text verified 2026-08-06. § 4-208(a) defines "gestational carrier"; under (b)(8)(ii) Vital Records seals the forms and registers the birth certificat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urt's parentage order. Gestational carrier provisions added by 2021 Ch. 709 / HB 549, effective October 1, 2021
- Md. Code, Health-Gen. § 4-211 — New certificate of birth — Maryland Code, Health-General Article; text verified 2026-08-06. § 4-211(a): the Secretary makes a new certificate of birth on satisfactory proof that the individual was born in the State and a court of competent jurisdiction has entered an order as to the parentage, legitimation, or adoption of the individual
- In re Roberto d.B., 399 Md. 267, 923 A.2d 115 (2007) — Court of Appeals of Maryland, No. 110, Sept. Term 2002, filed May 16, 2007; official opinion PDF read 2026-08-06. Maryland's paternity statutes must be construed to apply equally to both sexes under the Equal Rights Amendment; a trial court may order MDVR to issue a birth certificate containing only the father's name. Three judges dissented
- Md. Code, Fam. Law § 5-3B-32 — Compensation in connection with adoption — Maryland Code, Family Law Article, Title 5, Subtitle 3B (Independent Adoption); text verified 2026-08-06. § 5-3B-32(a) prohibits compensation for services in connection with preadoptive placement or an agreement for custody in contemplation of adoption; (b) lists permitted payments; (d) misdemeanor, up to a $100 fine or 3 months' imprisonment per offense
- Academy of Adoption & Assisted Reproduction Attorneys —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Law: Maryland — Practitioner-maintained state ART law survey; retrieved 2026-08-06. Reports Maryland permits gestational surrogacy regardless of gamete source, allows paid gestational surrogacy in practice without a statute, pre-birth orders routine, no genetic or marriage requirement, and courts upholding agreements for decades
- Maryland Division of Vital Records — Maryland Department of Health, Vital Statistics Administration — current requirements and forms for obtaining a certificate of birth. Cited for the practical instruction to confirm hospital process and current requirements before delivery
- Md. Code, Criminal Law § 3-603 — Sale of a minor — Maryland Code, Criminal Law Article; current text verified 2026-08-06. § 3-603 prohibits selling, bartering, or trading a minor for money, property, or anything else of value; felony, up to 5 years' imprisonment or a $10,000 fine or both per violation.
- 85 Op. Att'y Gen. 348 (Md. Dec. 19, 2000) — surrogacy contracts and payment — Formal opinion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of Maryland (21 pp.), read 2026-08-06. Payments under traditional surrogacy contracts would violate Maryland statutes in most circumstances and such contracts are unenforceable; invalid payments do not bar approval of an adoption petition; gestational arrangements are reasoned separately with express caveats
- Maryland ART parentage provisions and Sieglein v. Schmidt — Fam. Law § 5-1001 defines assisted reproduction and contains donor and birth-parent rules; § 5-1028 recognizes shared-intent ART parentage by affidavit; Est. & Trusts §§ 1-206 and 1-208 address consent and shared-intent parentage; Sieglein v. Schmidt (Md. 2016) construed ART parentage beyond genetics but expressly excluded surrogacy